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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委宣传部 省委组织部 省委直属机关 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务部   发布时间:2019-02-20   阅读次数:25991

各高等学校:

现将省委宣传部 省委组织部 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广运用学习平台的重大意义。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经习近平总书记批准上线,中央宣传部按照中央部署建设的基于互联网和手机 APP 的信息化平台。平台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旨在通过构建网上学习组织架构实现有组织、有指导、有管理、有服务的学习,是以学习型政党建设带动学习型社会、学习大国建设的重要阵地。

省委高度重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建设工作,河南分平台已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上线。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习平台的推广运用工作,在 2019 年重点工作安排中进行了部署。各高等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推广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从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迅速推动,抓紧构建学习组织和建设三支队伍。

全省高等学校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牵头,构建学习组织架构。各高等学校要在架构内以本单位党组织关系为依托,形成覆盖全校党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习组织。建好管理员、通讯员、评论员三支队伍,各高等学校设立 1 名学习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学习管理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熟悉互联网应用的同志担任),每个支部设立 1 名学习管理员,负责本支部学习管理工作;要发挥高校优势,动员和发动广大教师和理论研究专家等通过供稿系统提交优秀原创稿件,在学习平台上展示河南高等教育良好形象;各高等学校网评员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网上舆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鼓励非中共党员和青年学生加入学习组织架构,自行安装注册手机 APP 登录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并获取相应积分。

三、严格督导,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纳入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创建等考核内容,并定期对全省各高等学校注册、学习管理、通讯员供稿以及评论等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各高等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层层发动,营造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深入学习、持续学习的良好氛围,把平台学习积分作为考核党员干部学习成效的重要依据,确保所属党组织的党员活跃用户的持续性、稳定性。

各高等学校收到通知后立即安排部署,抓紧明确本单位学习管理员,填写《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学习管理员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于 2 月 18 日前,传真发送至 0371-69691264,电子版同时发送到 hnsjytszc@163.com,并扫二维码加入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学习管理员交流群;务必于 2 月 28 日前做到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形成全员激活学习的浓厚氛围。

各高等学校要处理好学习架构属地管理和党组织关系隶属问题,如有问题及时与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沟通。

联系人及电话: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 郑燕辉

0371-69691982 15903680251。


附件:icon_pdf.gif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委宣传部 省委组织部 省委直属机关 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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