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通 知 各处室、教研室、部、系: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7〕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2、报名对象: (1)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报送要求: (1)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所有报名对象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表1,同时须提交Excel制作的电子版信息)。 (2)第三类报名对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表2)及电子版信息(使用Excel表格制作,含工作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四项信息); ②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按报考人员姓名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③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报名费用: (1)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需交纳考试费40元,由各部门统一收齐,于报名时交人事处。 (2)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交纳测试费260元。 (3)对于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不收取教育理论考试费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 二、教育理论考试安排 1、11月21日,各部门到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11月24日上午。 3、考试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发放。 考试成绩于12月5日公布,申请人员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http://www.hnjszg.gov.cn。 各单位于12月10日,统一到人事处领取申请人员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三、体检工作 体检地点:所有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认定材料受理 1、教育理论考试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还需准备以下材料,由各部门统一提交到人事处。 (1)个人材料包括: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表:1.河南省200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河南省2007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 论考试人员花名册《附表请到人事处下载》 人 事 处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