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党校的重要作用,使高校党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党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高校党校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党校工作,是高校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保证。高校是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聚集的地方,也是多种思想、观念汇聚交织的地方。积极宣传和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知识,努力把优秀知识分子,特别是青年教师、学生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不断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党员队伍,为党补充新鲜血液,是高校党校的重要任务。同时,随着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党员队伍也日趋壮大。在党员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员队伍质量,是现实赋予高校党校的艰巨任务。
加强党校工作,是高校完成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必然要求。省委明确提出了“科教兴豫,人才强省”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然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校干部队伍。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对高校广大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一些刚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迫切需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理论修养、培养战略思维、提高管理水平,而加强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与能力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高校党校在“大规模培训干部”中的作用,已经成为高校党校工作的重要任务。
加强党校工作,是学习、研究和宣传党的理论,占领理论“阵地”,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我国改革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同时随着社会进入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各种思想传播途径复杂多样,外界对高校青年学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严峻挑战。新形势、新情况对高校党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充分发挥党校重要的理论教育“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着力用马列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青年学生,保持学校稳定发展,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已经成为高校党校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高校党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高校党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永葆先进性的党员队伍,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党校理论教育的“阵地”作用,党员党性锻炼的“基地”作用,为高校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
高校党校工作的目标要求是:理顺党校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部署,把党建工作的要求贯穿到党校工作各个环节和方面。拓展工作内容,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建立健全党校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高校党校是学校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党校要成立校务委员会。党校的建设、教学、科研等有关重大问题由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学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党校校长,设专职副校长。党校下设办公室,与组织部合署办公。
高校党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教学院(系)分党校。学校党校负责对各分党校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对分党校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在培训安排上,学校党校应侧重于教职工党员和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中层及以下领导干部的培训;各分党校应侧重于学生党员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四、积极推动党校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
党校应严格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举办的各类培训都要制订教学计划,对教学目的、内容、时间、方法、教学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建立学员推荐、教学评价、听课考勤、考试考核、学籍管理等制度,规范党校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注重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使用的参考。
党校应适应新形势、结合新任务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坚持“少而精”、“学了管用”的原则,对不同性质的培训班设置不同的教学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党校培训的实效性。要改革教学方法和形式,坚持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创建党课网站,办好网上党校,推进党校教学进网络。
重视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兼职为主、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党校教师原则上从本校党员教师和党务干部中选聘,也可聘请校外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担任兼职教师。要定期组织党校教师培训,不断推动党校教师在教学方式、方法上创新,提高教学效果。要落实教学工作量、课时补贴等待遇,凝聚教师队伍,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
要加强党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党校管理干部的配备。应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热爱党校工作、热心为师生服务、业务能力过硬的同志选配到党校管理岗位上来。学校党校、分党校应有专兼职管理干部从事党校的管理工作。
要加强科学研究,把握党校教学改革方向,提高党校教学水平。高校党校要围绕党的建设、党校建设和学校的改革发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办学规律,加强党校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推进党校各项工作上台阶。
五、切实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高校党委要把党校工作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党校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听取党校工作汇报,检查党校工作,研究解决党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根据高校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一个时期党委的中心工作,对党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党校各项任务的落实。党委负责同志要带头定期到党校授课。
加强对高校党校工作的考核评估。省委高校工委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工作基本标准,适时对全省高校党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与考核学校党委工作相结合。要通过评估,规范管理,健全激励制约机制,表彰先进,开创高校党校工作新局面。
完善高校党校建设的保障机制。高校要为党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党校基本运转经费应纳入学校财务预算。要确保党校的教学场地,不断加强党校的教学设备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为党校建设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工作基本标准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附 件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工作基本标准
一、总体要求
1、高校党校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组织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进行形势任务、方针政策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发挥理论教育“阵地”作用,使党校成为高校党员干部师生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二、主要任务
2、高校党校的主要任务是:培训中层以下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训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其他人员;开展党的建设、党校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的宣传和研究。
举办干部培训班。对中层干部和中层后备干部分类别、分层次进行培训,处级干部五年内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其他干部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根据形势、任务和实际需要,每年应至少举办一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举办党员培训班。要把党员日常教育和党校集中教育结合起来,每年组织两次以上党员专题教育活动。
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校党校每年举办两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院(系)分党校每年举办两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时间可以与院(系)分党校培训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40学时;院(系)分党校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5学时。
举办理论研讨班。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高层次人才、理论骨干等相关人员,开展理论研究和探讨。
三、组织机构
3、党校成立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实行校委会领导体制。校委会由校长、副校长和委员组成,本科学校7-9人,专科学校5-7人。校委会委员由同级党委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校党委任命。
4、党校校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校长负责日常工作。专职副校长按学校党委工作部门正职干部选配。党校下设办公室,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党校办公室主任由党校专职副校长兼任,办公室可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
5、规模较大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教学院(系)分党校。分党校受校委会领导,受学校党校业务指导。分党校校长由教学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任,设专兼职委员3-5人。
四、教学管理
6、党校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制定的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教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内容科学合理,符合培训要求和学员实际需要。教材选用应符合上级的有关要求。
7、教学纪律严格,教学资料齐全,教学时间得到保证,不断完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
8、党校的教学形式要改革创新、灵活多样,采取长班与短班相结合;脱产与半脱产或自学相结合;系统讲授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课外自学相结合;抽象教学与形象教学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实践考察相结合。充分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如开设网上党校、电化教学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党校校外教育培训基地。
五、科学研究
9、党校应组织教师围绕党校教学和党建理论、社会调查积极开展研讨活动,每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本科学校5篇以上,专科学校2篇以上。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学校立项科研项目中要有党校的项目。
六、师资队伍
10、党校教师的聘用可由校委会颁发聘书。教师队伍以兼职为主、专兼结合、相对稳定。
11、党校教师必须具备以下素质: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党性强,理想信念坚定;具有研究、探索理论领域和解决社会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胜任教学、科研工作,作风严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12、教师承担党校教学工作,其讲授课时计入本人教学工作量。党校专职教师应享受教学院(系)专业教师的有关待遇。
七、规章制度
13、建立健全党校教学管理制度,如学员推荐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学评价制度、教学监督制度、备课制度、听课制度、考勤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学籍管理制度、档案整理制度等,规范党校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14、建立通畅的教学反馈机制,开展教学观摩、教学研究和教学质量检查活动,每年对教师教学质量考察不少于1次。不合格的要有整改措施。
15、严格教学管理和考勤管理,教学资料齐全,教学时间保证,教学秩序良好,学员出勤率达95%以上。
16、坚持学习过程考查与结业考试相结合,严格学员学习考核。学习鉴定和考试成绩记入学员学习登记表。党课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党校结业证书。党校结业证书由高校党校统一印制。
17、建立学员培训档案。每期结束,应将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学员名单、结业成绩、培训总结等资料整理归档。干部参加培训的情况,应及时存入干部培训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参考。
八、办学保障
18、党校正常的办学经费有保证,一般按师生总数每人每年不低于8元的标准划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专款专用。
19、党校有专用的办公场所、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多媒体教学设备,建立阅览室,配备必要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具有与培训规模和任务相适应的相对固定或专用的教学场所。
九、党委重视
20、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校建设,把党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年听取党校工作汇报两次以上;经常了解党校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和院系支持党校工作,为党校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指导党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教育方针,并进行督促检查。
21、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每年到党校作报告或讲课5人次以上,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至少1次,分管负责人至少2次。
22、学校党委重视党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定期选派党校教学、管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考察和学术交流,使其不断开阔视野,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