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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党务部   发布时间:2017-12-25   阅读次数:90872

武术学院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豫高办[2017]18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是教育部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首份文件,对于推动我院党的建设实现“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我院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党委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各基层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切实贯彻落实。

      二、成立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学院党委成立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曹兴霖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刘海超为副组长,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和各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院党委要把学生党建工作列入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中去。院教务部、学务部要紧密配合,各院系党组织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体系中。

      三、加强培训,确保实效。根据院党委工作安排,本学期4月中旬举办一期学生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组织学院各级党组织骨干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并结合实际学生党建工作实际,对照此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四、认真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学院党委要把学习贯彻落实《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工作,抓细抓实。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学生党建工作制度,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自查自纠,对照此标准,全面整改提高。院党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工作效果。

在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过程中,各基层党组织有好的做法和建议及时和学院党务部进行沟通(党务部电子信箱ssxyzzb@163.com)。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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